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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七月, 2005

这几天在看 Google Earth

22

发现许多有意思的。


比如一些地貌形似人型(波斯瓦纳北部),形似小精虫(深圳莲花山)……


看看北京天安门广场、紫禁城、景山、北海、后海,北京周边郊游去处,北戴河、黄金海岸、翡翠岛……


看看美国都市,巴拿马运河,巴西利亚弓形城市,世界最小的国家梵蒂冈……


看看山谷、大河、火山口的状观场面……


周游列国,足不出户。


配合 wikipedia 来看国家介绍,刚刚看到这个,挺有意思:


图瓦卢的经济本来靠出口鸟粪造成的氮肥来支持,但由于海平面不断上升,使国家的平地日渐缩少。在2000年,由于因特网普及化,图瓦卢以三千万美元高价出租其国家的因特网域名“.tv”来维持国家经济。


(源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B%BE%E7%93%A6%E5%8D%A2


有兴趣看 Google Earth 的朋友快快安装它看看吧:http://earth.google.com

 
 

【文摘】《周杰伦》(转)

13

长像有猫腻样
唱歌有结巴像
自以为是—很靓
KAO,小样


从一开始的众多”新人”之一,到现在的”华语乐坛”领头人;
从害羞的男孩,到现在的最”屌”巨星;
从吴宗宪口中的”华人第一才子”,到刘德华的”当红”评价;
从sbdw的幕后黑手,到蔡依林的变身功臣;
从12届金曲奖的得奖冷门,到14届金曲奖杠龟冷门;
从许如云专辑文案中的”新锐制作人”,到莫文蔚专辑”天王制作人”……
周杰伦完成这一切用了4年时间。


4年中的每一步都可以被记录在案并为日后唱片公司培养新人作参考。


如今一提到周杰伦就会想到r&b就会想到”双节棍”和”同一种调调”
可是我今天想说的不是唱红r&b的周杰伦,也不是”哼哼哈嘿”的周杰伦
我要说的是作为制作人,词曲作者的周杰伦。
因为它的歌太红了,太个性了,所以很多人不得不认识他,欣赏他,
可是在众多”关爱”的背后是他的才华被忽略的”寂寞”。


jay曾说过他踏入歌坛的第一个梦想是所有他欣赏的歌手都唱过他写的歌。
一个典型的年轻创作人的心态。


那个时候他给许茹芸写的《禁止悲伤》乐评人说:”周杰伦虽然是新人,在创作上却相当能够掌握许茹芸的唱功表现, 他找到许茹芸音质中最醇美的一部份。
不用飙高音却自有一份撼动人心的感受。”


动力火车唱《重伤的泪水》时回想往日情景还曾流下男人泪。


还有闽南语歌后江惠也曾用jay写的《落雨声》感动六七十年代出生的歌迷们。很难把这些歌和他的调调联想到一起。


那个时候他还写过王力宏的《打开爱》,古巨基的《夜空的精灵》 ,和温岚的《眼泪知道》。
这些也证明了他的”我是写腻了流行歌才写r&b”的说法。


听过jay演唱会版的《蜗牛》,《你比从前快乐》还有《世界末日》,很难想象当年这些歌被其他歌手演唱的情况。


让我们回到过去:
《蜗牛》被许茹芸,齐秦,熊天平等人唱得荡气回肠,完全不像jay演唱时的少年情怀。
《你比从前快乐》是吴宗宪《你比从前快乐》专辑的主打歌。我在宗宪版听到的是一个男人的无奈和欲哭无泪,虽然老吴的声线永远没有突破,但是这首歌由这样一个有传奇有故事的男人演绎起来非常感人。同样的《平衡点》,和《三暝三日》也很有效果。
《屋顶》算是让全世界都认识了作为词曲作者的周杰伦,但是,这首ktv”国歌”实在是有够”俗”的。
sbdw版的《世界末日》没有jay版那么多感情投入,但是咻吡嘟哗版的和声可以称为”天籁”。
有很多人在听了jay演唱会上的《世界末日》后说这首歌当年就应该他自己唱嘛
可是在听了sbdw的版本后说这么一首好歌,这么优美的和声当年我怎么错过了?


当然,和jay合作最成功的应该是陈小春。《抱一抱》成功地把陈小春从”痞子”转型到”深情”男子。而且不会突兀,也没有适应不良。《我爱的人》几乎可以打动所有对”哼哼哈嘿”不屑一顾的人。到了《算你狠》,陈小春也可以有资格玩自己喜欢的hiphop和r&b了,不论和陶喆陈焕仁的合作多么”电光石火”,《一定要幸福》和《献世》仍然是深情款款挽留着歌迷的耳朵。


与其说莫文蔚把《黑雨》唱得没有一丝杰伦味,不如说成杰伦把《黑雨》写得很莫文蔚。
早就听说jay帮karen 写了一首歌,但是听《x》的感觉是很多歌都很杰伦味,但是都不”地道”
当看到歌词本的时候下了一跳。《爱死你是》柯有伦写的,《忽然东风》是陶喆写的,最不jay的《黑雨》居然是jay的。有人说,《黑雨》虽然没有写成很”俗”的r&b,但是也没有创意。
我想说的是,这首歌从一开始就不定位在”主打”的位置,它要完成的任务是让人听到莫文蔚的独特演唱方式和抒情歌曲的动人,它做到了,就成功了。


最不好评价的,最说不清楚地应该是jay和蔡依林的合作。
什么东西一扯上感情就变得很微妙。
同样是很典型杰伦式的歌曲,《刀马旦》被李文一唱就叫成功合作,《算命》被张学友唱就叫驾轻就熟。《骑士精神》被jolin一唱就叫做”女版周杰伦”"失败尝试”和”跟风”"流俗”……
我看来《骑士精神》被骂原因一是jolin在当时还没有确立自己声线的风格。所以你听她的歌基本上是听曲调而不是听声音。
jay曾把自己比作服装设计师,他说一件衣服做出来一定会有设计师的风格在里面,但是如果模特穿出自己的风格那才算成功。二是歌曲本身成了绯闻的炒作让听众从一开始就有了偏见。如果放下所有的背景,忘记周杰伦还是一个成功的歌手,那么这首歌还是有不错的创意的。至少在当时,可以把印度曲风和rap结合是不错的尝试,里面的和声也很有层次。
所以到了《说爱你》和《布拉格广场》,jay和jolin都很低调,虽然做出来的东西还是很jay,但是既然有《骑士精神》做前提,大家还是很喜欢也很接受了。人们开始讨论《布拉格广场》的东欧风情如何的赞,却忘记了《骑士精神》的印度游是多么的”失败”。


写到这里我想到的是世上本无路的话。
当年《范特西》刚刚出炉的时候,乐评人说这么一张没有市场定位,没有整体概念,没有确定听众范围的专辑即使每首歌都很好听但是从商业运作上就是失败的,”哼哼哈嘿”是永远不可能成为欣赏主流的。
但是到了《叶惠美》专辑,同一批乐评人,却说出了自打嘴巴的话:
专辑的市场定位是现在最流行的”周杰伦”风格,整体概念是”周杰伦”式的音乐形式,听众是”周杰伦”的一贯歌迷。虽然是”同一种调调”可是却是流行音乐的主流。
过分商业,过分流行,过分”周杰伦”,都成了乐评人”担忧”的主题。
呵呵这么大的转变是不是鲁迅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从另类,到主流;从听周杰伦的歌是”个性”,到听周杰伦的歌是”太俗”。
“周杰伦”这个名字是尴尬的。


然后就有很多所谓爱护jay的人给他提出各种意见。
什么”放稳脚步,多多吸收知识,避免江郎才尽”
什么”转作幕后,多和其它音乐人合作,避免主观‘周杰伦’”
什么”尝试不同曲风,避免昙花一现”


我想说的是jay释放灵感的速度是很少有人能比得上,因为他是在”玩”音乐。


有个人问”杰伦,《同一种调调》里有一句歌词我听不清楚,而且歌词本上也没有写,可以告诉我你唱的是什么吗?”
jay说那句是”副歌变绕口令”,是即兴加上去的,提醒副歌部分要结束了,现在到rap了。
这句没人听懂的歌词在百事可乐的广告里出现,我想很多人都一头雾水吧。充分印证姚明
“别把歌词唱清楚”的”忠告”。
还有《你听得到》在2分10秒的时候有一句歌词是倒着念的,《双刀》里加入了快打旋风游戏中
春丽的声音。这些都是他和歌迷玩的找茬游戏。
《娘子》里的rap是即兴加上去的,害得方文山不想去领”最佳作词人”奖。
《印第安老斑鸠》里,他彻底的玩弄他的声音。所以你听到所有类似”人类”的声音都是他自己的
“呦吼”"笑屁呀”"啊噜”"休息一下”。
《完美主义》中被人津津乐道的”周杰伦周杰伦周杰伦”和《反方向的钟》里的”b p m f d t n l”
《威廉古堡》里杀出来的《斗牛》的rap,不知道因为这首歌又一次拿到金曲奖最佳作词人的方文山该哭还是该笑。
在上吴宗宪的综艺节目时被要求唱陶喆的歌,他就说想到了一首但是不记得歌词了。于是就用”吴宗宪”
做歌词唱了一段《小镇姑娘》。还有一次被吴要求即兴为他写的词添曲。
结果”我妈美得像朵花,我弟肚脐眼比我大”这样的词居然被配上不错的旋律。
吴宗宪还有感而发地说”我好像是在玩电动玩具”。
以上这些都是他的即兴表演。
他只要不勉强,”玩”得开心,干吗替他着急什么”江郎才尽”?
他曾经说过曲调的雷同是他故意的,他不是写不出来别的调调。
因为有很多细节让人一听就是”周杰伦”,他认为这样比较”吊”。


说到合作的问题,他是个很主观的人,很多人都说他很”拽”。
用jay的话说,所谓的合作不是和别人和写一首歌,这样一首歌里有两个性格。他想的合作是重新演绎别人的歌,也欢迎别人重新演绎他的歌。也可以给别人写曲其他人制作。这些都是合作,而且它一直在和别人”合作”。这点就体现在他在”theone”演唱会上重新演绎陶喆的”找自己”,从编曲到演唱风格都作了改变。当他唱”这么多人到哪里去”的时候还不忘酷酷的加上一句”去看周杰伦演唱会”。有一天在一段娱乐新闻中听到了一小段陶喆唱《爱在西元前》,差点笑死。也证实了jay的”怪歌”换个人唱就成了”搞笑版”不信你可以听听山东版的《双节棍》和上海话版的《东风破》。


他曾用了艺名和有违”杰伦风格”的音乐形式,出现在新人的专辑当中,
他好像还很高兴别人没有听出来是他写的歌。他说”有人问我我就承认,没人问我我永远不承认那是我写的。”
当然,后果是那个新人的专辑不被重视的淹没在众多唱片当中,默默无闻。
所以jay说”现在的音乐形式是最好的”。



jay现在的理想是在华语乐坛留下一个时代的印记。只有有独特并且一惯的风格才能做到。
我喜欢brian mcknight的蓝调音乐,但是他就是很多年不曾改变,听他的歌永远都是腻人的蓝色
有天我腻了,跑去听小甜甜了。但是有天我回首伴我度过年轻岁月的音乐时,
我会永远怀念brian曾经带来的感动的。我想jay也是想做那个永远在那里,不会变的”感动”吧。
现在的国语流行音乐市场很”变态”,歌迷们也变得很”变态”。
他门联合起来要求歌手不断求新,却因此要放弃原本很好的东西。
所以当我们听到陶喆的《黑色柳丁》是却怀念着《沙滩》;
当我们听张学友的《热》却怀念着《吻别》
当我们听到刘德华唱《黑蝙蝠中队》时大叫的是”把我的《冰雨》还给我!!”
王立宏的麦当劳主题曲,让我们感觉到了制作人的辛苦与无奈。


所以我们更应该因为jay能自己主导自己的风格,自己做自己的音乐而感到庆幸。
他可以不用在别人的”指挥”下,作出一桌好菜,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放下所有偏见
来品尝他?然后我们选择”爱吃”或者”不爱吃”。有天你吃腻了,不再来这家餐厅了。
但是,他永远都在那里,提醒你,你曾经为他着迷,为他感动。
这个世界太多变数,我们应该因为有一块”不变”的美丽而更加珍惜!



?周杰伦的歌有一个非常奇特的地方,就是曲子和歌词的行进速度不匹配!就是说,歌词的一句唱完了,曲子却没告一个段落,于是接着唱下一句词,上句和下句中完全听不出分界线;或者是曲子的一个小节唱完了,没完的词放在下一小节。在一句中也是如此,歌词的句读和曲子的急缓常常拧着。加上他天生的吐字不清,所以他的歌不看着歌词很难听懂。吐字发音是他一贯被人所诟病的地方,且先不论。这种词曲的速度差,却形成了一种非常奇妙的韵律感。时而”间关莺语花底滑”,时而”幽咽泉流冰下难”;有种”峰回路转”,”柳暗花明”的曲折,还有点”蓦然回首”和”豁然开朗”的快感。这样形容不大好,不过我确实在听他的歌中时时想起诗词。古时候,诗是要放声诵读的,词更是要唱的,格律极其重要。即便今日,用普通话朗诵诗词时,我们还能从平仄和韵脚中,体会到汉语的旋律感。又联想到电影,电影的节奏感是非常重要的,好的节奏能把观众的心死死扣住,坏了就让人昏昏欲睡,周杰伦的节奏就有这种直扣人心的本事。有说法讲郑秀文是节奏感最强的华人女演员,那周杰伦至少算得上节奏感最奇妙的华人男歌手了。


  要体味这种奇妙的节奏感,《爱在西元前》、《开不了口》、《以父之名》等都是典范。用诗词或电影来比拟,只是理性上的分析,若从感性上讲,有点仿佛”翻滚过山车”,一下子慢慢爬升,一下子飞驰直下,超重和失重的交迭更替。听一听《娘子》,就有这种既迂回又淋漓的快感。


  在《东风破》里,奇异的却不是词曲的速度差,而是字的发音和曲调的配合了。一个从来不听周杰伦的朋友,一日听到”酒暖回忆思念瘦”和”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这两句时,都忍不住感慨:这”偷”字和”瘦”字难为他怎么想来!这种用字的发音去切合旋律,几乎近于唐诗的”炼字”了。尤其是”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一句,唇音连绵词”琵琶”再加上舌音”弹”和齿音”奏”,四个字正好碰上曲子的那么一轻抛,再跟上最后的一个唇音”破”,嘿嘿。


  说罢了曲,来说说词,《爱在西元前》让我见识到原来歌词是可以这样写的,《娘子》和《东风破》的古典情怀,《你听得到》和《半岛铁盒》的都市恋曲,《三年二班》和《对不起》的青春纪念,《米兰的小铁匠》和《伊斯坦堡》的异国情调,《双截棍》和《龙拳》的尚武精神,《以父之名》学教父的意境,《最后的战役》仿佛战争电影,《梯田》讲环保,《半兽人》讲电玩游戏,《爸我回来了》讲家庭暴力,《双刀》讲海外华人受到的压迫,《威廉古堡》讲吸血鬼……周杰伦的歌词,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比起只在城市的风花雪月中徘徊的大多数歌手来讲,高了好几个层次。周杰伦的黄金拍档,鬼才方文山,确实是才气迫人,词句在他手中被肆意分割、打散、重组,如果说周杰伦是拿音符当玩具,方文山就是拿文字当拼图了。看惯了顺流直下的歌词,乍一见他那种东一鳞、西一爪,片光只羽的风格,真是石破天惊的感觉。还拿电影做比较,大部分歌词都是长镜头,方文山的歌词却是蒙太奇中的蒙太奇。若不是有林夕珠玉在前,他能引起更大的惊叹。而我个人看法,方文山胜在手脚舒展,不象林夕,玩文字玩的有些小家子气了。


  许多好歌手,或把歌曲作为一种表达手段,或把歌曲作为一件艺术品来经营,而象周杰伦和方文山这样,把歌曲作为玩具来摆弄,挥洒自如游刃有余的,还真不多见。也许音乐,真的是需要各种不同的表现方式。


长像有猫腻样,
唱歌有结巴像,
自以为是—很靓,
KAO,小样!


转自:http://zhufeifeizhu.blogchina.com/685736.html

 
 

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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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老男孩

09

刚看完这个变态片,转贴一个影评


转自:http://bbs6.netease.com/ent/readboardthread.php?forumcode=7&postid=117427&all_threadpage=&pageid=1


《老男孩》:以何名义才能接受结局


●关于暴力和影片
●关于乱伦
●Ps:《老男孩》崔植珉与《清洁》张曼玉


忘了什么时候起开始对“刺激”的电影上瘾,结果发现在看过此类电影的经典之作过后,竟很难找到类似可以符合自己标准的近几年来的“刺激”电影,结果一直用轻喜剧不停的来缓解期中的过渡,同时还在寻寻觅觅。我承认,“暴力”和“乱伦”是促使我决定看这部韩国电影的最初吸引力,而且并未重视。没想到,出乎意料,原来韩国,竟也可以拍出这种电影。


日本暴力情色电影偏重于是恐怖的——因为暴力往往中会带着情色,或者装饰,或者加料,所以让在一起——它们常常让人觉得异常的血腥和残暴;


美国暴力情色电影则往往偏重于刺激,利用拍摄的各种技巧达到暴力在感官上的紧张刺激,甚至于让你会血管扩张到沸腾;


韩国暴力情色电影,我只看过这一部《old boy》,最后的结论后,当《落水狗》中的割耳和《大逃杀》的残暴相交际时,你将感受到的是“暴力”刺激和恐怖的交替,最终汇为残忍的痛苦的忍受。比如影片中吴大秀对于监狱看守的拔牙,私人监狱的打杀,高潮部分中吴大秀的剪舌,以及他和韩先生看似笔墨不多的打斗。这是件很难以忍受的感觉,以至于我在第一遍看,至少失声惊叫了三次而因为过度的紧张没有把片子的基本内容逻辑看懂,没想到,它竟这样的在我承受的底线上炫了一把。


在第一遍观影中,我曾因为片中剪辑的过渡而不禁发笑,那是种断章却又无声的效果,在安静的情节中,减去人物动作的连贯,用跳跃后的片断表达发生的过程(看来我真的有必要去看看电影的书籍,这种专业的手法不会说),还因为中间还得很漂亮的暴力片断而激动一下下。


但是第二遍再看,沉淀下来的,开始是大片大片的残酷的复仇和痛苦的忍受,以至于到结尾的时候,我还是觉得难以忍受加之胃部不停的呕动。舌头不知为何,是麻的,紧紧地顶在上牙堂上。


我怕自己是看不下去第三遍了,所以现在动笔,早早了解。


这应该是一部关于复仇的电影。高中的时候,吴大秀谣言李佑值的姐姐怀孕导致其死亡,于是李佑值为了报仇将他关了十五年后将他放出,在催眠的作用下让他和自己的女儿相爱,本想杀了他的女儿美桃,让他体验自己当时的痛苦,没想到最后他们两人真的相爱,大秀为了美桃不受到伤害自割舌头作为请求宽恕的惩罚。李佑值达到目的后自杀而死,大秀请求催眠师的帮助继续和美桃相爱。


初看简介,朋友便说这简直就是《刺激1995》的翻版,因为简介总是在“他出狱开始复仇”后打上无尽的引号“……”。凭着封面带来的直觉,坚决否认了这种第一印象,事实证明,这十五年的牢狱,不过就是一个十几分钟的引子,他的作用在于,将那个白白胖胖的醉汉,塑造成如那幅墙上的画着的人脸般让人感到不安。


让人同时不安的,还有电影的配乐。吴大秀在李佑值精心做下的局中苦苦寻觅着自己受难的答案,他的情绪因为寻找的过程的艰难和代价起伏不定。他身后的背景音乐则在为着情节伏起不停。它是倒着来的,寻觅的过程紧张的扣人心弦,一触即发的张力无限扩张,而当寻觅的结果引发暴力的时候,四三拍圆舞曲带着轻松的节奏大声地起起落落,精致叠错,趁着紧张的画面,大秀的痛苦和李佑值的眼泪或得意的笑容。而其中在李佑值因为姐姐被说成是母狗而伤心流泪的那一段,称得上是一个顶峰。音乐悠扬的旋律,盖去了李的痛苦和吴大秀听挚友被杀的愤怒。


电影的镜头,是一处很吸引人的地方。通常事情发生的时候,镜头总是在当事人之间转换,而这部电影中,镜头总是死死的盯住吴大秀,拍他在狱中的答话,拍他被打被摔,拍他跪地求饶的模样……但是很少拍对方,吊着你的胃口,让你不断地想这一动作发生的原因和结果,然后慢慢慢慢的,才给你你迫切想知道的。效果很吸引人,同时感觉拍摄的非常的干净利索。同时对于一处剪接印象非常的深刻,就是在最后吴大秀找李佑值的过程和之前从美桃那里出发的过程的交错,最后一刻,是从美桃那里掰断牙刷,然后就用这个断牙刷和李佑值的手下打了起来的完美对接。


因为吴大秀在监禁的期间被催眠失去原有的部分记忆,所以他后来追寻答案的过程也是找回过去的过程,导演所用的方法,并非回忆的过去,而是让吴大秀在回忆中,自己重新找一遍,一方面体现出回忆的过程是靠每一个小细节的相似而引发出来的,另一方面,把观众也带入进去,共同寻找,何况,还有一起和我们揭露真相的紧张的音乐。


终于要说到“乱伦”。


影片让人最痛苦的有三处,一处是因为大秀的挚友说佑值的姐姐是母狗,激怒对面偷听的李佑值,结果被狠狠捅死,当时他的挣扎,让人揪心,也是在这时,一直潇洒掌控全局李佑值行为大大出乎意料的失态,并且哭泣;


另一处就是最后让吴大秀发现美桃竟然是自己的女儿,这一点让他癫狂,是复仇的愤怒达到了最高潮,可是马上,又因为李佑值要让美桃要知道真相这个残酷的举动变得不得不去跪地求饶,为了保护美桃,得到李佑值的宽恕,割去了自己的舌头,那个情景是最疯狂的,看得也是让人在生理上最痛苦的;


第三处就是李佑值把吴大秀扔在了放着他和美桃做爱时录音的屋子里,而自己在电梯里回忆当时姐姐要自杀的那一幕,然后又是一处过去的场景和现在的情绪相结合的剪接转换,最后一刻,他松手,姐姐落水,电梯门开,李佑值用枪自杀。当时镜头玩了个把戏,在渐渐把镜头拉开的过程中,突然插入一个近距离的特写,仔细发现除了李佑值那张痛苦的脸以外,还有子弹在太阳穴流血的地方冒烟。
用这么多的笔墨来写这三处,因为它们的原因就是他们的“爱人”:李佑值的姐姐和吴大秀的女儿。这份爱情的背后是社会不容的“乱伦”。


说实话,这部分我还是不很理解。不理解明知故犯的乱伦,不清楚最后吴大秀对美桃的保护到底是因为爱情还是对女儿的保护。这是很怪异的东西。很多人将这个作为重头戏来看,还好目前我还没有那么大的爱好。本想忽略不计,但这在电影中确实是所有事情的根源,所以只是简单的梳理一下,毕竟这涉及到电影是否看懂这个问题。


李佑值报复吴大秀是因为他当时的谣言:谣言说他和他姐姐在一起,导致怀孕。结果李佑值的姐姐自杀。所以李精心策划了十五年后对吴大秀的报复,利用一切手段让吴大秀和自己的女儿相爱并做爱,在让他们相互知道真相,让吴大秀一样承受因为这层关系而要失去最心爱的女人并亲人的痛苦。但是,最后吴大秀为了美桃态度极大的转变甚至于割去了舌头向她委屈求饶打动了他,就此罢手。按照电影的理解,打动李佑值的应该是吴大秀对美桃的那份爱吧——就像他走进电梯后说的“尽管我们知道,但是依然真心相爱,你们呢?是不是一样?”留下的,是吴大秀和美桃做爱时后的录音,和那缕笑容——对这个我只是在从电影人物的感受来分析,李佑值当时被打动了。如果这么看,最后他的痛苦,除了回忆当时痛失爱人之外,应该还有隐藏的对于吴大秀的敬佩吧,毕竟自己没有向他那样,竟然到不惜人格的来保护美桃。


如果说这些可以接受的话,那我们就先接受,毕竟都是过去了的事情,反对也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但是电影最后的结尾算是什么呢?利用催眠师让自己成为不知道秘密的那个人,然后和美桃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我觉得,这个结局无法接受。


当然,吴大秀是想保护美桃的,既不想让她知道真相,又想继续合理的内心安稳的——无论于父亲于爱人的陪在她身边。但是“内心安稳”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而让美桃不受伤害的方法就只能是接受她的爱情。这是强大的矛盾体,其实就是李佑值和他姐姐,因为这层亲戚关系,即便是再爱对方,也不能“心安理得”相爱一生。道德上的愧疚是抹不掉的。


可是利用催眠师来解决问题,第一有些荒唐,第二则有些不负责任了。在美桃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不说这带着欺骗的含义。如果说是两个人都知道后还想在一起,然后找人同时催眠,不能说是合理,但这至少是公平的。


不能接受这个结局,没有一个合理的名义。事情这么解决,成了导演的一次小心偷巧。但是,这也不能为影片贯穿的残酷和痛苦加以缓解,反而,更加了一份责任道义上的谴责。“乱伦”不能以这样的名义受到宽容的允许。


催眠师是客观的,因为最后一句话被打动“尽管我禽兽不如,但我也有选择生活的权利,不是吗?”这只能算是影片关于这份“爱情”的唯一可以提出的交待了。当事人个人的事情,我们无权插话,这是人家自己的选择。只能说还好电影中这份乱伦不是肮脏的,而是带着高尚的情怀。这也许是“乱伦”所能拥有的最高境界了。


Ps:当看到吴大秀为了保护美桃而开始向李佑值下跪起,他情绪态度上的转变,让人动容,相信在最初的一刻,他是在一个父亲的身份在保护美桃的,这应是第一反应,亲情总是大于其它。从他对美桃在电话里称呼的改变,“我可爱的美桃,我宝贝的美桃”可以看出,更多的,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感觉,小心翼翼安抚的爱哄。之后是什么,且不再谈。


一下子让我想到了《清洁》中的张曼玉,那张隐忍过后轻轻抽动的脸,(其实Maggi也老了)。如果说能将他们联想的共同之处,应该是这两处瞬间的转变:吴大秀下跪时突然从强硬变为谄媚,与艾美利得之自己终于录唱片成功而可以抚养孩子,从压抑紧张到达成心愿的激动落泪。它们从意义上是颠倒的,但是留给观众的印象,却都是深刻的,久久难忘的。


在〈清洁〉这部电影中,张曼玉饰演的艾美丽一直是被生活和经历所压抑破的人,一路走来灰暗无助,脸色苍白。在争取抚养孩子的黑暗道路上,因为不确定能否看到黎明,变得格外的漫长与无可预料。她只哭过两次,其他的无论多难熬得时刻,她都漠然的接受,现实是她所不能改变的,她所能得到的,只能是现实对她现有的程度加以认可。为了能够找到一个合适的工作,让政府同意把儿子给自己抚养,她千方百计,苦苦挣扎,努力坚持。直到最后一刻,唱片终于被认可,她笑了,发自肺腑地开心的笑了,在阳台跳跃,也是电影的尾声。


两部电影,都全方位动用了演员的演技,使它们变成某种意义上最让人信服的个人秀,崔植珉和张曼玉整个过程的准备,都是为了突现最后一刻变化的意义,也是他们表演的意义。别管他们为了什么,而是去看看他们表现的是否到位,是否够深刻,是否一样牵动了你的感情。


把它们放在一起只是一种给人理解上的巧合,很有意思的是,朋友曾经和我提起过,〈清洁〉是她看过的,唯一一个最为“干净”的电影,没有一丁点的武力和恋人间的亲热。这方面来讲完完全全就是“清洁”,只要看张曼玉一个的表演就够了,不需要那么多的其他的充实,凭她一人,现在足以让一部平实的片子稳住观众90分钟。


当然,这方面的区别是电影本身所决定的,不过真真放在一起,也不失为一处有趣的对比。


终于结束了这份影评,同观影一样,这是份艰苦的过程,如此的讲述,也只为了记录,记录这样一部电影的存在。

 
 

【看电影】黑鹰坠落(Black Hawk Down)

08

相关档案:


索马里巷战 越战后美军最为惨重的军事失败


http://jczs.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 18:31 人民网



美军车辆在摩加迪沙街头遭火箭弹袭击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1993年,摩加迪沙街头的美国士兵处于高度戒备状态




索马里行动中阵亡的美军士兵


  联合国决定在索马里维和1991—1992年,东非小国索马里的局势动荡不安,军阀混战,人民苦不堪言。1992年12月,联合国决定组织一项名为“恢复希望行动”的维持和平行动。索马里各派军阀对联合国的干预表示不满,势力最大的“索马里联合大会”领导人法拉赫·艾迪德把联合国看成其夺取全国政权的绊脚石,对维和部队采取伏击行动,造成数十人伤亡。1993年8月,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维和部队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搜查和抓捕这次暴力事件的幕后策划者艾迪德。当时负责“恢复希望行动”的联合国特使、美国退役海军上将乔纳森·豪






请求美国增派特种部队帮助抓捕艾迪德。


  美国派精锐部队到摩加迪沙


  由于此前驻索马里的美军也遭到两次伏击,美国总统克林顿决定派“游骑兵”特遣队前往索马里。8月30日,“游骑兵”特遣队抵达摩加迪沙后,先后6次单独执行抓捕任务。


  派往摩加迪沙的军人都是美军的精英:陆军的特种部队第七十五步兵团,也就是著名的“游骑兵”;海军的“海豹”部队第六队;此外还有令这些精英钦佩的“三角洲”部队。“三角洲”部队成员都是从各特种部队中挑选出来的经验丰富的老兵。


  这次任务的最高指挥官是“三角洲”部队的负责人盖瑞森将军。前线指挥所设在一架负责空中指挥的直升机上,由汤姆·马提斯中校指挥,地面部队由盖瑞哈瑞尔中校指挥。这架直升机配备有各式无线电装置与地面部队和基地指挥官联络,还具备无线电中继能力,可让基地指挥官直接与前线部队取得联系。另外,3架拥有先进红外线与电视摄影机的0H—58D观测直升机将进展情况实时地传回指挥部。


  1993年10月2日,“线人”报告,艾迪德的两名高级助手———财务总管欧马·沙朗和对外发言人蒙哈米·哈山·艾瓦出现在摩加迪沙奥林匹克饭店。10月3日,情报人员用无线电与“线人”反复核实后,美军开始行动。


  10月3日下午3时32分,进攻开始。“小鸟”和“黑鹰”直升机迅速从海岸附近的一个临时机场起飞,地面护送车队也随即驶出兵营。先出发的两架“小鸟”直升机在目标大楼南侧狭窄的街道上着陆,第一批“三角洲”队员跳下直升机,向大楼所在的院子里扔了几颗烟幕弹,然后撞开一扇铁门冲进院子。不等里面开会的艾迪德分子反应过来,“三角洲”队员从大楼后侧的楼梯冲进房间,控制了局面。接着,他们把抓获的24名索马里俘虏赶到一楼,并用手铐把他们的手腕铐在一起,准备撤离。


  美军直升机遭火箭弹袭击


  战斗打响后,艾迪德的部队用扩音器向索马里人广播:“出来为你的家园战斗吧!”成千上万的索马里人从四面八方拥来,子弹从美国大兵的耳边呼啸而过。


  这时,由丹尼·麦克尼特中校指挥的护送车队已准时赶到目标大楼。由于“三角洲”队员中的布莱克伯恩从直升机上滑下时摔成重伤,麦克尼特决定,由史楚克军士指挥3辆“悍马”车,先将布莱克伯恩送回基地,再用其余的9辆“悍马”车和卡车把索马里俘虏连同“三角洲”队员和“游骑兵”一起送出城。


  史楚克只有24岁,是一个参加过海湾战争和在巴拿马作过战的老兵。他曾多次执行联合国的人道运输补给任务,对摩加迪沙的街道很熟悉。他用“悍马”车护送布莱克伯恩回营,沿途遭到艾迪德派武装分子的层层围堵。他使出浑身解数,将布莱克伯恩安全地送回营地,但他的机枪手皮拉中弹身亡。


  当后续输送车队装载俘虏准备撤回时,一群又一群的索马里人向美军扑来,他们用AK—47步枪向美军扫射;火箭弹拖着烟尾在空中飞舞;在各个主要路口,索马里人燃烧轮胎,支起路障。担负支援作战的“黑鹰”直升机上的4名“三角洲”部队的狙击手,坐在弹药箱上专挑拿武器的索马里人射击。但一个索马里人倒下,旁边的人迅速捡起武器继续战斗。激战中,RPG—7火箭筒射手击中了“黑鹰”。


  从3架0H—58D观测直升机传回的影像上,最高指挥官盖瑞森清楚地看到了“黑鹰”坠落的过程及人员挣扎的情形。他命令离坠机地点最近的“游骑兵”迅速前往救援。一架AH—6攻击直升机很快在街道上降落,驾驶员拿着手枪一边击退接近的民众,一边冲出来协助坠机的幸存者将伤员运上直升机。没多久,美军惟一的一架搜救直升机“超级68”迅速飞向该地,搜救人员从绳索垂降下来。但没过多久,这架直升机也被火箭弹击中,驾驶员勉强支撑着让绳索上的搜救人员全部落地,然后成功迫降到摩加迪沙机场。地面上,一辆5吨的卡车在等待装载部队的过程中,被一发又一发的火箭弹打成碎片。这一连串的意外打乱了美军的作战计划。为了解救幸存的“黑鹰”直升机乘员,车队必须先开到坠机地点搭载。他们在负责指挥的直升机的指引下行进。


  “超级64”直升机驾驶员麦克·杜兰特接到盖瑞森的命令后,代替“黑鹰”在车队上空盘旋,以火力压制聚集成群的索马里民兵。当“超级64”在空中盘旋了四五圈时,杜兰特觉得直升机好像撞上了一道无形的巨墙。索马里人用火箭弹击中了这架直升机的尾翼。杜兰特只好将直升机迫降到地面。


  枪手趴在地上从妇女的胯下向美军开火


  原本要撤回基地的车队接到命令,向“黑鹰”的坠机地点前进。这时,十几名索马里武装民兵沿着与车队平行的街道奔跑,赶在车队的前头寻觅掩蔽处伏击车队,而没有武装的索马里民众成群结队地跑向美军,索马里枪手则利用人群向美军射击。一名枪手甚至利用3名妇女作掩护,趴在地上从妇女的胯下向美军开火。此时,对特种部队而言,整个摩加迪沙变成了人间地狱:街道上到处是路障,美军虽然有直升机引导,但在似曾相识的街道上常常走错路,而索马里人则从街道两旁对着马路疯狂射击。


  “超级64”上有两名机员和两名受重伤的机长。杜兰特挣扎着从直升机里爬出来,用冲锋枪自卫。高斐纳驾驶着“超级62”在其上空盘旋,让机上的“三角洲”部队狙击手压制企图接近杜兰特的索马里民兵。但没过多久,“超级62”被火箭弹击中,两个狙击手死亡,杜兰特被俘,还被一拥而上的民众痛打了一顿。


  担负首批攻击任务的大约160名“三角洲”队员和“游骑兵”,有的躲在车里遭到索马里人的四面围攻,有的被分割包围在从目标区到第一架直升机坠毁地点的各个阻击地点。


  夕阳西下时,美军指挥官派“超级66”直升机为城中的部队送去弹药、饮水、血浆等必需品。“超级66”一降落,即遭到步枪和火箭筒的攻击,机身多处被击穿,但侥幸逃回了基地。


  为援救身处危险中的特种队员,美军派出第十山地师一个满编连。150名士兵乘坐9辆卡车和12辆“悍马”车,在比尔·大卫中校的带领下,从城外绕道赶到特种部队的基地。晚上9时30分,由大多数“游骑兵”、所有的“三角洲”队员和没有受伤的空军战斗人员以及第十山地师的部队组成了美军救援部队。深夜11时30分,救援车队向城里进发。由于处处有阻击和路障,车队像一个喷火的巨兽,一路攻击前进,横冲直撞,AH—6直升机在空中掩护。


  救援车队与在城中坚守的部队会合。他们把伤员和尸体安置好,随后将两架毁坏的直升机炸掉。等救援部队都上车后,幸免于难的“三角洲”部队和“游骑兵”却挤不上车。于是,他们一边跑步一边射击,在枪林弹雨中跟着车队。


  当美军返回基地时,天已经快亮了。经过半天惨烈的战斗,美军死19人,伤70余人,两架直升机被击落,3架被击伤,数辆卡车和“悍马”车被击毁。这是越战以来美军所遭受的最为惨重的军事失败。


  美国士兵的尸体被拖着游街示众10月4日下午,美国的电视屏幕反复出现了索马里人用绳子在地上拖着一具美国特种作战队员的尸体游街示众的画面,被俘的杜兰特也上了电视。这件事上了世界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美国舆论更是一片哗然,一致抨击美国政府出兵索马里。同时,国际上的批评也不绝于耳:英国前首相爱德华·希思说,联合国不应成为美国军事行动的保护伞;埃及外长穆萨表示,目前在索马里发生的一切,将会给索马里民族和解进程增加新的障碍;法国国防部长莱奥塔尔指责美国的所作所为超出了“人道主义使命”的范围,变成了“不能容忍的对抗”;德国报刊称,美国正在索马里进行“一场肮脏的战争”。摩加迪沙之战给美国政府当头一棒,克林顿最终认识到应该政治解决索马里问题,因为几个月的“围剿”不但没有抓到艾迪德,反而使艾迪德在索马里更加得人心。10月5日,克林顿从外地匆匆赶回华盛顿,召开关于索马里局势的紧急会议。10月7日,克林顿在电视讲话中,单方面规定了美国从索马里撤军的最后期限。美国政府还与艾迪德方面进行了秘密谈判,双方最后达成妥协:艾迪德交出飞行员杜兰特和那具美军士兵的尸体;美军则释放扣押的全部艾迪德的俘虏,不再把艾迪德派作为打击目标。


  1995年3月2日,最后一批联合国维和部队撤出摩加迪沙,标志着历时27个月、耗资20多亿美元的维和行动以失败告终。联合国既未实现在索马里组建一个民主政府的目标,也未实现各部族的和解,却使100多名维和士兵和近万名索马里人丧生。


  摩加迪沙之战使美国视地面战为畏途。无论是1998年对伊拉克实施的“沙漠之狐”行动,还是1999年的科索沃战争,美军均采取非接触作战方式———空袭战。这也许是美国人从此战中得出的教训。▲


摘自:http://jczs.sina.com.cn/2004-02-10/1831181472.html

 
 

【文摘】蚊

08

蚊类常骚扰人畜、刺吸血液,并能传播多种疾病,被列为“四害”之一。蚊虫的种类繁多,全世界已知的有2000余种,我国已发现300余种。蚊类属昆虫纲、双翅目、蚊科,其中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主要有按蚊、库蚊和伊蚊三个属,家居环境常见的有10余种。


蚊类的形态、生活史与生态习性


(1)形态特征


通常看到的能飞的蚊子,实际上是蚊类的成虫形态。它的体长因种而异,约5~15毫米。它体细足长,体表覆盖鳞片。蚊类与其它昆虫一样,整体可分头、胸、腹三部分。胸部三节各有一对足,中胸背部有一对翅,后胸背部的翅退化为一对平衡棒。


成蚊的头部为球形,两侧有一对复眼,两眼之间有一对触角,触角的头上有轮毛。雌蚊轮毛疏而短,雄蚊的密而长,易于区别。它头的前下部有一长喙,是蚊的刺吸式口器用于吸血。雄蚊的口器退化,因而不能吸血,只吸植物汁液。由此可见,叮咬人的蚊子是雌蚊而不是雄蚊。


雌蚊产的卵很小,长约1毫米,形状因种而异。它们必须在水中孵化为幼虫。刚产出的卵为灰白色,但很快就变成黑色或棕色,常浮于水面或沉于水底。幼虫俗称孑孓,身长而扁,头胸腹三部分界清楚,每蜕皮一次就长大一些,最后变为蛹。蚊蛹是能活动的围蛹,外形像逗点,分头胸和腹两部,前者膨大,后者狭长。蛹期很短,温度适宜时,经1~2日就羽化为成蚊。


(2)生活史


蚊虫的一生分为4个时期,卵、幼虫、蛹、成虫,被称为完全变态。卵是胚胎时期,幼虫和蛹是生长时期,成虫是繁殖时期。前3个时期必须生活在水中,成蚊则生活于陆地,产卵于水中。卵在水中孵化为幼虫,幼虫经4次蜕皮变为蛹,蛹羽化为成蚊。在适宜的温度和环境条件下,完成一个周期通常需要15天左右。卵期1~2天,幼虫期5~7天,蛹期2~3天,成蚊羽化至吸血1~2天,吸血至产卵2~5天。


(3)生态习性


① 吸血


雌蚊吸血是为了繁殖的需要,只有吸血才能产卵。成蚊羽化24小时后就能群舞交配、吸血。高温高湿和微光可促进蚊虫吸血活动。雌蚊随着胃血的消化,卵巢逐渐发育,成熟后即开始产卵,随后再吸血,依此循环。各蚊种的嗜血习性不同,有的嗜人血,如白纹伊蚊;有的则嗜吸动物血,如中华蚊、三带喙库蚊;有的则兼吸人血和动物血,如淡色库蚊。大多数蚊种均习惯于夜间进行叮刺吸血,少数蚊种如白纹伊蚊多在白天吸血。


② 交配


夏天的傍晚和黎明时分,蚊类聚集在一起飞翔,便出现群舞的奇观。其实,这是蚊虫在“谈恋爱”,它们找到舞伴后即进行交配,一只雄蚊可与多只雌蚊交配,但只有少数雌蚊受孕。多数蚊种的雌蚊一生只交配一次,但有的蚊如白纹伊蚊一生可交配数次。


③ 栖息


不同蚊种栖息的环境不同。家栖蚊种如淡色库蚊吸血后,白天多栖息在人房、畜舍的隐蔽处。半家栖蚊种如中华按蚊、三带喙库蚊等,兼有室内外栖息的习性,吸血后部分留在人房或畜舍内,部分飞往野外。野栖蚊种如白纹伊蚊吸血后则栖息活动于野外。蚊虫多在光线较暗的早晚或夜间活动,而伊蚊白天亦可活动、吸血。成蚊的飞行距离一般为1~2公里,但很少远飞迁徙。


④ 产卵


各种蚊虫的产卵习性不同,一只雌蚊一生可产卵好几批,中华按蚊每批产卵约200个,淡色库蚊每批200个左右,伊蚊每批产卵50~100个。初产的卵会因缺水而死亡。


⑤ 季节变化


在我国大多数季节分明的地区,蚊虫数量的变化较大,同时也与温度及雨量有密切关系。夏天的高温、高湿、多雨条件有利于蚊虫孳生繁殖,且密度很高。冬季气温低,蚊虫不能发育繁殖,而且大批死亡,其密度降到低限。


⑥ 越冬


在四季分明的地区,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蚊虫会出现繁殖期和越冬期交替的现象。冬季气温过低,蚊虫停止繁殖,成蚊都聚集到较温暖、微小气候比较稳定的场所隐蔽起来,不食不动,新东代谢降到最低水平,处于蛰伏状态,称为越冬。早春气温变暖时,存活的成蚊开始吸血、产卵,繁殖后代。蚊虫的越冬方式因种而异,如淡色库蚊多以成虫越冬,微小按蚊、三带喙库蚊多以幼虫越冬,白蚊伊蚊多以卵越冬。越冬时间,多数蚊虫自然死亡,只有极少数能存活到次年春天。越冬期是蚊虫数量最少、生命最脆弱的一个时期。


⑦ 寿命


蚊虫的春夏寿命一般为1~4周。影响蚊虫的寿命的因素是蚊种、气候、营养、个体活动、天敌状况等。晚秋羽化的雌蚊因越冬时间长短而异,如果产卵较少,营养充足,而气候环境适宜,寿命可达4~5个月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