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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闻周刊:首都北京=首“堵”北京?(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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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01:23 中国《新闻周刊》



北京街头堵车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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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堵”北京


  SARS过后,私车的迅猛增长和四处出动,让北京出现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第三次、也是最大的一次交通拥堵,北京交通再度成为众矢之的。很多市民不禁开始怀念起SARS时期北京街道上行人车马稀的“美好光景”。


  作为衣食住行之一,交通出行是人类基本需求的一部分。北京交通拥堵为时已久,但叫了这么多年,修了那么多路,想了那么多招,出了那么多对策,似乎一切照旧——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北京交通拥堵是目前中国城市交通状况的典型缩影。必须承认,作为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交通拥堵很难说清到底是谁的问题,或者毋宁说谁都有责任。着急了骂娘没用,国家“畅通工程”专家组副组长、同济大学教授杨晓光说:“中国不少地方对待交通的态度就像对待厕所一样,需要的时候上一下,方便完了就完了,所以中国的厕所都很脏。”


  但“鱼从头烂起”,杨晓光担心的是,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现在面临的问题,几年后将在中国的中小城市甚至县、镇以下大规模重演


  本刊记者/李剑敏


  “北京的道路交通似乎是突然间拥堵的。8月7日,具体说应该是这个日子”,一位每天都要坐公交车上班的白领这样说。从那天起,她在上班路上花的时间比从前多出了一倍。她的这个说法还得到不少出租汽车司机的证实。从那以后,北京的道路的交通饱和度达到90%以上,而且已经不分是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时间。


  就在8月7日的前三天,8月4日,北京市交通管理局对外公布,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其中私人机动车128万辆。有媒体按照国际标准得出结论说,北京已经真正进入了汽车化社会。


  据统计,北京机动车从建国初期的2300辆发展到1997年2月的100万辆,用了48年的时间。而从100万辆发展到今天的200万辆,则只用了6年半。去年,北京新增机动车27.6万辆,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今年仅前7个月新增机动车就有19万辆,私人购车势头猛烈。


  汽车社会是否来临,老百姓不见得关心,但最近几个月、特别是SARS过后北京道路的拥堵,却让他们苦不堪言。


  对北京路况最熟悉的,莫过于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了。随便坐上哪辆出租车,即使碰上堵车,司机也不再冒火骂娘,只是用眼瞄瞄前面的车,估计一下路程时间:从复兴门到国贸中心,9公里,长安街那么宽的路,“怎么也得走一个钟头”。


  历史问题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前副局长段里仁回忆,从上世纪80年代至今,北京出现了三次大规模交通拥堵。第一次发生在1984年国庆节前后,当时最突出的问题是路少,以至于连不足50万辆的机动车都应付不了。1996~1997年第二次,车辆急剧增加。此后北京交通堵与不堵的界限没有那么明晰,老百姓也渐渐习以为常,而现在出现的第三次有点让人难以忍受。


  不过这三次拥堵有所不同:第一次是早上出城难、进城易;第二次进出城差异不明显;第三次则倒过来,变成了进城难、出城易。


  段里仁认为,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堵车也不是今天在北京才有,国外在半个世纪前就出现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国家小汽车数量高速增长,城市来不及适应,出现了交通堵塞。当时普遍采用多修路的方法,其他方面有所忽视。后来慢慢意识到交通拥堵需要全方位考量才能解决,必须加强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和人文环境的建设。


  上世纪70年代后,交通拥堵逐渐由发展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经济高速发展是一对孪生子。具体到北京汽车交通,也就是最近二三十年的事。有数据表明,上世纪30年代德国柏林路面上的汽车交通量,大致和90年代中期北京的情形相仿。北京在起点上比国外先进城市晚了六七十年。至于西方国家的城市公共交通,则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发展起来。


  中国城市的交通发展也没有经过“马车时代”,而是直接过渡到汽车时代。国外有很长一段时间使用马车作为交通工具,中国则是人力车多。两者导致的差异是,中国胡同多,国外小街多,而马车与汽车大小差不多,所以西方国家的城市规划、道路设计,由马车到汽车,是一种平稳过渡。


  中国则是急剧过渡,所以现在要改造城市、修宽马路,城市道路建设显然滞后于汽车发展。


  国外1868年就出现了红绿灯,北京一直到解放前才在东交民巷出现,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更别提了。汽车时代姗姗来迟的另一后果是,中国人的交通人文意识、遵纪守法和安全意识薄弱。在国外开过车的人会有体会:在国外的公路上,是不允许随意并线的;而在中国,一旦出现拥堵,司机们急不择路,在几条车道上窜来并去,车速未必有所提高,却增加了不少刮蹭事故。


  不仅如此,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北京作为一个建都已经850年的古都,有很强烈的“核心”情结。皇宫就是核心,所以交通就围绕皇城根、天安门,先是二环,把内城的交通分流出去,后来又修了三环,依次类推。有人称此为“摊大饼”,这导致北京周围的交通量大量集中到市区,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北京的交通拥堵。国外正好相反,比较重视放射路的建设,道路密度很高。


  现实的若干误区


  把历史放一边,北京目前在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中也有误区。国家“畅通工程”专家组副组长、同济大学教授杨晓光,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李康教授,国家计委综合运输研究所所长胡子祥等诸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都对此有所讨论。


  “睡城”:北京这些年在几条高速路沿线建设了回龙观、通州、北苑、亦庄、大兴黄村等边缘集团和卫星城镇,但大都以居住为主,其他方面很难满足,这种住宅,在西方称之为“睡城”。


  在这样的居住中心和综合功能区内,相当一部分人的就业、购物、居住、教育、娱乐等问题本应能就地解决的,但现在却不行。居民们仍然需要长距离出行到市区,交通源反而大大增加。因此,建立多个城市副中心和城市综合功能区迫在眉睫。


  公交:北京很早提出了“公交优先”的原则,也一直在发展公交线路。但是现在北京的公共交通体系严重滞后,供需不平衡。有的地方公交线网过于密集,有的地方到不了,没有形成长、中、短途合理衔接的公交换乘体系。为保证公交系统的高效性,应采取一系列优先措施减少交通拥堵的影响,像设立公交专用道、交叉路口公交先行、座位少站位多、站距加长等。


  从长计议,应该以轨道交通为主,分担40%的出行人群,公交再弥补30%,剩下的可以由小汽车来补充。而现在正好倒过来了。杨晓光认为,是否限制小汽车发展不是关键,而是要把公交线网合理化,以鼓励人们乘坐公共交通。


  道路:北京这几年修的路并不少。但现在的道路配置是:主干道总长度大于次干道,次干道又大于支路。


  在道路资源配置上,城际高速路、沟通城郊与城市的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生活区道路应有恰当比例,可行车速从每小时120公里到10公里不等。而按北京现在的道路配置,如果干道发生事故、或者施工了,迂回的余地很少,必然出现堵塞。“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大城市,道路的功能定位都不甚明了。道路功能不清导致行车错位的病根不除,增加再多的交警去排堵也不见效,结果只能是堵而不疏。”杨晓光说。


  管理:交通管理体制也有问题。我国的城市交通管理部分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下,行业分割与部门分割、职能交叉重叠的管理模式。虽经历次改革,也只是个别职能在新旧机构间进行转移,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原有体制的弊端。


  收费与公平


  宣布北京机动车突破200万辆不久,北京交通委在9月底提出了“利用高收费限制私车”的设想方案,其中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征收小汽车牌照费、道路拥挤费等。此一方案引起了很大争议。


  很多人不理解,政府为什么老是拿民间开刀。有人在网上算了笔账:


  北京现有128万辆私家车,按照交养路费最少的小轿车计算,北京私家车主每年交纳的税费近百亿。这位网民气愤地问:“钱都跑哪儿去了?”


  但有人不这么看。现在有车人交纳的养路费,其实并不够修路养路的成本。所以现在国家修路的钱,有很大部分是由无车人分摊的。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郑也夫认为,无车人不应该为有车人掏修路的钱,这不公平。他认为,有车人应该有这样的意识,“你不是买了一辆车,而是加入了一个交通系统”。


  经济学家茅于轼更是用路收费的坚定倡导者。他早在五年前就提出了这一观点。他认为要解决堵车问题,只有这一条路(提高用路的收费)可走,别无他途。新加坡已经用了,英国伦敦也从今年7月份开始实行。这证明用路收费在理论和实践上都行得通,时机已经成熟,就看愿不愿意下决心去做。


  茅于轼说:“路是有成本的,不能只让普通人纳税修路,而让有钱有势的人用。”有车人现在交纳的费用,并不包括开车到拥挤的地方造成堵车、妨碍别人(包括无车人)用路的费用。但茅于轼强调,用路收费(或准确地讲是拥挤收费),只能用来解决堵车问题,其他各种交通问题仍要全盘考虑。


  或许其中公众意见最大的是公车问题。如果实行用路收费,北京为数不少的公车怎么办?有人统计过,在北京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中(出租车除外),公车与私车的比例大约是4:1,也就是说公车占用了更多的道路资源。因为私车除了上下班高峰期,平时在路上并不多见。提高用路收费,公车私用、“车轮腐败”的问题如何解决?


  所以杨晓光认为用路收费需要谨慎对待、深入研究,因为交通不是简单的经济学行为。如果着急上马,将会掩盖城市交通现存的不合理性和病根所在。“特别是中国社会现在还有很多平等性、公平性没有完全弄清楚的时候。”


  所以交通是交叉、渗透、复杂的网络问题,任何硬件软件上的单一手段,都于事无补。


http://news.sina.com.cn/c/2003-10-17/01231936156.shtml

 

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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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各相关信息服务提供单位:
    近年来,移动短信息业务因其方便快捷、形式新颖,得到了广大用户的认可。但在其蓬勃发展的同时,少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加之目前移动通信企业短信业务管理不够完善,导致移动短信业务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用户投诉的热点,特别是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和投诉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用户反映尤为强烈。
    为维护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短信息服务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移动通信企业应当与已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合作提供移动短信服务,不得为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信息服务业务提供者提供相关接入服务。
    本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信息服务业务提供者应至电信监管部门办理相应经营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经营许可手续的,各移动通信企业应当立即停止为其提供相关接入服务。
    二、各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移动短信服务流程,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同时建立双方约束机制,规范相应的服务提供和收费行为。
    三、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为提供短信服务进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宣传时,应突出提醒用户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订方法。特别是为用户通过短信参与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节目提供服务时,在告知用户使用方式的同时,必须明示相应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且包月服务必须经用户确认。
    四、在提供短信息服务时,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必须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消服务要求。
    五、严格按照用户要求的服务内容向用户提供短信息服务,不得擅自改变发送短信的数量和频次,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方式和降低服务质量。对用户要求的单条即时短信息服务,如因传输容量等原因需要回送多条短信内容的,只能收取一条相应信息的信息费。
    六、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采集、开发、处理、发布短信息时,应对短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查,短信息中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内容。
    七、各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系统应当自动记录短信息的发送与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的电话号码或者代码并保存5个月。
    各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系统在发送短信息时,应当将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一并传送,使接收端能够显示发送端相关信息。不得发送缺少发送端电话号码或者代码的短信息。
    八、用户要求退订所定制的短信息服务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停止收费。未就收费停止时间作出约定的,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立即停止收费。
    九、5月15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方便用户退订短信的以下措施:
    (一)用户通过手机终端编辑“0000”发送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代码,可查询到由该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所有短信息服务订制情况及相应资费标准,并可以根据返回菜单进行选择退订;
    (二)用户编辑“00000”发送到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代码,可一次性退订由该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所有短信息服务业务;
    (三)各移动通信企业客服中心在进行用户鉴权的前提下,应能够提供代查询、代退订短信服务; 
    (四)鼓励移动通信企业采取措施,方便用户通过编辑短信发送到指定接入号码,实现对该移动通信企业代收费的所有短信息服务业务的退订。
    十、自6月1日起,移动通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电话业务收费单据时,若存在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代收的信息费,应同时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名称、代码和代收金额,并注明“代收费”字样。
    用户要求提供信息服务收费清单的,移动通信企业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免费提供。
    十一、用户对移动短信息费产生异议或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时,移动通信企业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均应遵循“首问负责”的原则,共同协商处理,不得互相推诿。受理用户投诉后,在15日内无法确定责任时,移动通信企业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
    十二、通过固定电话及其他电话终端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服务,比照上述规定进行规范。
    十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加强对在当地开办短信业务的电信运营企业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管理,加大对侵害用户合法权益事件的查处力度。对违犯上述规定,或存在拒绝提供收费清单、恶意误导用户、欺诈经营、传播国家明令禁止信息等行为的电信运营企业和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通信管理局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我部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2004年4月15日

 

央行加息具体方案已上报 5月数据牵动市场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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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息具体方案已上报 5月数据牵动市场神经

www.homeway.com.cn 【2004.06.12 13:43】经济观察报/王延春 文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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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会否打出第四张牌:加息?

  限制升息的条件被弱化 央行加息可能性大大提高

  6月10日,央行研究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央行加息的具体方案已上报,加息面临的主要是一个时机选择的问题。本报记者从另一消息来源印证了这一说法。

  从6月11日起,国家统计局将相继公布5月份的消费物价(11日)、固定资产投资(16日)和国房景气指数(17日)月度报告,央行也将公布企业商品价格月报,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这些宏观 数据将是央行判断何时加息的主要依据。而上周银行间债市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的矣诏也进一步表明资金面趋紧,市场加息预期正浓。

  市场分析人士预测,如果中国央行加息,会采取比较温和的步骤。预计最大的可能是存款利率提高0.25个百分点,贷款利率提高0.50个百分点。或者是存款不动,贷款提高0.25个百分点。

  果真如此,这将是中国27个月以来第一次加息。

  央行高官吹风不断

  6月8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济南、南京等地调研时表示,“利率变动要跟上价格变化,否则会形成负利率,导致居民消费行为和消费倾向的变化。”市场人士普遍认为这是中央将要加息的明确信号。北京证券研究金融市场的分析师范国英告诉记者:“周小川的话不是 空穴来风。”最近国外的一家机构评价各国央行的公信度,周小川被排在前列。

  这可能不是央行高官第一次就加息吹风。本月早些时候,央行副行长李若谷在接受《亚洲华尔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正在评估5月份的经济数据,如果5月份的数据不太好的话,中国央行将采取进一步的举动,包括可能采取全面上调利率的行为。5月份,央行 副行长吴晓灵曾表示,央行是否提高利率取决于CPI的增长状况,如果CPI上涨超过5.3%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则央行可能加息。央行另一副行长苏宁最近在东京的一个研讨会上说,如果经济增长维持在8%-9%左右,中国央行无需加息。

  从去年到今年,在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等几次货币政策出台前,央行官员都曾经采取不同的方式向市场传递相关信号。而自今年5月份以来,央行官员关于加息的暗示明显增强,频率也呈现密集趋势。

  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SFB)亚洲区首席经济师陶冬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今后一个月加息的可能性会非常高。”而该公司6月4日发布的全球经济周报则预测,中国央行将在未来两个星期内加息。汇控分析师屈宏斌也预测央行很可能于下月初加息,全 年加息幅度为0.5%。

  上周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工业增加值已经出现明显回落的趋势,但是陶冬认为,这是在窒息疗法下取得的效果,不会持续很久,因而并不代表调控的结束。他说:“加息会是下一阶段宏观调控的主打。”

  6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5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5%,增速比上月回落1.6个百分点。主要能源、原材料产品,以及一些热点消费品等大部分产品的增长幅度比上月明显回落。

  CPI等核心指数11日刚刚公布,5月份CPI同比上升了4.4%,而环比则下降了0.1%。上周四央行公布的金融运行情况则显示,5月份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18.6%,增幅比上月回落1.3个百分点,消除季节因素后月环比折年增长率为11%,比上月 低7.5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增长32.7%。而国家信息中心则预测,二季度GDP增速为11.4%。

  如果考虑到去年SARS期间宏观数据较低的基数,这些数据使得央行在加息时机的选择上也更费斟酌。即使在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内部,对于加息与否看法也不一致。委员会惟一的学者委员李扬本月初就表示,目前已经有迹象表明物价上涨已经是强弩之末,他预计今 年下半年,迟则明年上半年物价上涨的趋势就会出现逆转。加之本外币利差较大,如果加息的话,套利空间会进一步加大,从而增加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加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市场人士相信,最终决策会在核心宏观数据出笼后才会明朗化。不过市场对可能的加息作出了强烈的反应。在上周前三个交易日内,上证国债指数(000012)(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已连拉三根阴线,累计跌幅达到了0.49%。股市也连拉4根阴线,出现爆 跌,周三穿破年初1400点。北京的证券分析师表示,由于预测可能加息,不少机构投资者已提前退出观望。

  北京证券的分析师范国英说,从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市的走势也反映市场人士对加息的预期加大。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清淡,加权平均利率由跌走强,6月4日,银行间拆借市场交投累计成交不足40亿元,仅37.36亿元,比上日减少13亿元。加权平均利率为 2.3741%,较上日上升4.78个基点。

  美联储动向左右中国利率

  之前,一些国内学者一直把美联储的动向看作中国是否需要加息的风向标,但是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上周二说,美联储将“有条不紊地”逐步提高利率,但也准备在必要时采取更积极的行动以控制通货膨胀。这可能使中国国内争论的天平最终倾向于主张加息的一派。

  目前金融市场的焦点集中于美联储将于6月29-30日举行的例会。一直研究国际金融的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谭雅玲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几乎可以断定,从本月30日开始,美国将进入连续加息周期,利率将会从现在的1%逐步升至7.5%左右。”

  “在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的汇率体制下,如果美联储加息,中国加息有90%的可能性。”谭雅玲说。

  但是市场人士普遍预计,中国加息的力度不会太大,这也符合周小川一贯的“预调和微调”的操作思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王召博士告诉本报记者,加息手段对平滑经济运行有好处,不会导致经济的大起大落,提高利率这种市场化手段产生的负效应也要比行政手段调控的负效应小得多。但是加息也不可能一步到位。

  陶冬估计,首次加息的幅度会较温和,只会在0.27厘至0.54厘间。但未来18个月的借贷及存款利率,却可能加2至3厘。陶冬被认为是对中国经济过热预测较准的西方投行分析师。

 

作弊骗彩5806万 揭开深圳“彩世塔”倒下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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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弊骗彩5806万 揭开深圳“彩世塔”倒下之谜

2004/06/09

“如果这个案子能及时曝光的话,西安宝马案可能就不会发生。”一位参与辩护的律师说。“这个案子”指的是,深圳市彩世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世塔”)在承销彩票过程中作弊,摸回多达5806万元大奖奖金的案件。

该案早于2002年11月案发,直到2004年3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一审判决:“彩世塔”公司董事长张世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2500万元;财务总监裴秀萍(张世鹏的妻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其他8名涉案人员被判处11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5名涉案人员被判单处罚金。彩世塔公司非法所得的4448.8万元(5806万元大奖奖金,扣除上缴税金1161.1万元和购买彩票的费用196万元后,剩下4448.8万元)予以没收。

这起案件在作弊方法上,和西安宝马案有不少相似之处,但是审理该案的扬州市相关部门以“案件涉及地区广,彩民多,影响社会稳定”为由,谨慎发布相关消息。据调查,从2001年12月到2002年11月的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彩世塔”利用承销彩票之机,先后在广东、浙江、上海、重庆、甘肃、辽宁、江苏等省市的17个城市作弊20起。这起案件被称为迄今为止“国内案值最高、涉案人员最多、涉及省市最广的特大彩票诈骗案”。

深圳初试

据调查,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期间,由“彩世塔”安排的并摸中50万元大奖的就有36人。仅这次,他们摸回的大奖奖金就高达1800万元

2001年12月1日到12月9日,深圳市举行的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活动,创造了国内即开型彩票发行的“神话”,计划发行1亿元彩票的文化周活动,在全国即开型彩票相当低迷的情况下,竟追加发行,最后实际发行1.9亿元,打破了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1.5亿元的全国记录。国家民政部因此发来贺电。

然而,刚刚过了一年,“神话”即破灭了。据“彩世塔”案发后交代:深圳福利彩票文化周就是他们第一次作弊。仅这次,他们摸回的大奖奖金就高达1800万元。

张馨元至今仍然记得2001年11月到深圳的感受。

那年11月底,又名张小妹的兰州人张馨元接到一个叫宫玲的朋友打来的电话,叫她去深圳摸奖,摸中一个大奖,给2万元报酬,摸不中,也提供来回的路费。张动心了,于是,约了刘玉莲同去。与此同时,宫玲还在兰州联系了曹蓉、朱卿霞等3人。

“吃过晚饭,宫玲叫我们跟她到了一个老头的房间。老头教我们怎么摸奖。”张馨元说。后来得知,这个老头名叫张秋海。

当时,在张秋海所住的宾馆的房间里,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一个用红布罩着的奖箱,透明的,上面小,下面大,里面是银灰色的奖球。

张秋海边示范边说,这个桌子底下藏有磁铁,奖箱中有100个奖球,但里面只有一个含有磁铁,而这个球,一般情况会被吸引到奖箱的右下角。要求大家在摸的时候,摸到那个有磁性的球。张馨元试了几次,但“摸了半天也没有摸到”。

曹蓉在试了之后也说,这个办法很难摸出大奖。后来,张世鹏来了,说需要多练。还说摸中了大奖,不能将钱带走。走时,张世鹏留下2万元钱供几个人支付吃住等费用。

后来,一个叫做张健的人带了妻子、岳母、表哥等10人来帮张世鹏摸奖,事先,他们同样接受张秋海的训练,结果,“我们每个人试试,都能将有磁性的奖球摸出来”。

就在张馨元等人来到深圳的当天晚上,张世鹏的司机饶胜洲将曹蓉、朱卿霞、陈飚、王红等4人带出去,拍照片,因为这些人都和张馨元一样,同是兰州人,容易引起怀疑,所以要做假身份证。

第二天下午三点多钟,宫玲带领张馨元等人来到另外一家宾馆的门口,不久,一辆中巴车也停在这家宾馆门口,车上下来十几个人,都是四川口音。宫玲说,这些人同样是来摸奖的。

最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带领张馨元等人坐车又到了一个地方,住进一家招待所。然后,宫玲跟着那个男人一起走了。晚上,宫玲回来时带回6万元现金,并称用于明天买彩票。

事后证明,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举行前夕,共有7路人马几乎同时从全国各地齐聚深圳,李新带来了几个四川人,王妍带来七八个西北人,宫玲带来四五个兰州人,饶胜洲从老家湖北孝感联系了几个人,张秋海联系侄子从北京带了几个人,裴秀萍的嫂子范玉杰联系弟弟范红岩从河北带来数人,张健带来妻子、岳母等10人。

张世鹏承认,李新、宫玲、张健、张秋海和饶胜洲都是他指使的。“具体联系是饶胜洲。摸奖所得进入裴秀萍的个人账户,用于彩票发行。”张世鹏在后来公安机关询问时说。

张世鹏还吩咐,具体作弊的事情由张秋海负责,“大奖不要摸得太多,心不要太黑,作弊得来的钱不要乱花”。

12月1日,深圳市福利彩票文化周如期举行。陈飚和朱卿霞买了一箱彩票回来(后来刮到了入围彩票但没摸中大奖)。

12月4日,饶胜洲带着张馨元到了一个彩票销售现场,并称等会儿一个女人会打电话过来。果然,不久一个女人给张打来电话,在核实张是“自己人”之后,她让张到现场的一个公共厕所门口见面,给了张馨元一张入围彩票,并吩咐张记住她的手机号码,手机一响即可上台摸奖。

下午两点多钟,那个女人打来电话,张接了,对方称“快上台摸奖”。

于是张带着入围彩票上台,在她的前面有四五个排队摸奖的人,但最后都只摸中了小奖。轮到张时,她看到台上有6个摸奖箱,而“那个女人”站在2号球箱旁,手按在球箱的右上角,并对张使了使眼色。于是,张就摸了2号箱右上角的球,公证人员摘取挂在墙上对应的奖袋,拿出里面的中奖证明,宣布张中了一等奖50万元。“这时候那个女的也不知道到了哪里”。

后来,张馨元、陈飚、朱卿霞因为各中1个50万元,每人获得2万元报酬。

张健联系的10人,仅在2001年12月1日到2日的两天时间里,就有9人摸中了50万元大奖。每中1个50万元大奖,上缴10万元的税收后,剩下的40万元中,35万元给裴秀萍,张健留下5万元,这其中包括给摸中50万元大奖的人(除其妻子外)每人2万元。

据调查,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期间,由“彩世塔”安排的并摸中50万元大奖的就有36人。大奖频出,因此带动了现场的氛围,最终造就了一个彩票销售的“神话”。

操作流程

以赌博为生的张秋海研究出把磁铁粘在桌子底下,再封上一层木板,然后在一只奖球里粘上磁铁的办法;另外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在奖袋上做记号

“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共设有10个彩票销售现场,每个销售现场有不同的负责人,裴秀萍负总责,联系各个点上应该摸的奖球号码,以及安排何人在何时上台摸奖等工作。”裴福盛的妻子范玉杰交代说。裴福盛是裴秀萍的哥哥,又是“彩世塔”的总经理。

直到彩票发行的前一天,裴秀萍才告诉范应该如何作弊。裴秀萍说,在奖球倒进奖箱时,主要记住四角的奖球号码,而其中一个奖球含有磁铁,所以最好记住左下角的奖球号码,然后把做有记号的大奖的奖袋挂在对应的位置上。再把要摸的奖球号码告诉她,由她安排人去摸。

“因为在深圳发行成本很高,很可能会亏本。另外,我们公司在浙江的彩票业务资金亏空很大,于是想到把大奖摸回来,减少亏损。”张世鹏事后交代说。

于是,张世鹏找到了张秋海,并于2001年10月份邀请他到深圳。据称,此人以赌博为生,经常到西双版纳、缅甸赌钱。十年前,两人就已经结识了。

张秋海到了深圳之后,就住进宾馆,研究作弊的方法。一个月后,张研究出把磁铁粘在桌子底下,再封上一层木板,然后在一只奖球里粘上磁铁的办法。

“饶胜洲到增城一家乒乓球厂买了1200个乒乓球,并带回来2只半边乒乓球,我在宾馆里用502胶水在每半只乒乓球里粘上2块米粒大的磁铁,再由饶胜洲到增城的乒乓球厂加工成乒乓球。做好以后,我们就在宾馆里做试验。最后得出结论,在5cm左右的范围内,能够用大磁铁将乒乓球吸引过来。”张秋海交代说。

后来,张到增城订做12000只乒乓球,饶胜洲在其中的140个左右的乒乓球里粘上磁铁,然后又买回来大磁铁。张秋海、裴秀萍、饶胜洲、范玉杰四人将大磁铁粘在桌子下面,然后请木工在桌子下面钉上一块三合板。后来这些桌子全部被送往彩票销售现场。

此时,只是完成了整个作弊程序的一个环节,另外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在奖袋上做记号。张秋海和裴秀萍两人事先在奖袋上做好记号,即用彩笔在奖袋上画了一笔,使得大奖袋的号码和装有磁铁的奖球号码对应。共做了150个奖袋,每一组奖袋里放一个有记号的奖袋。

后来,这些奖袋被运到封奖现场。封奖现场有深圳福彩中心的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以及张世鹏、裴秀萍、张秋海、饶胜洲和范玉杰等人。封奖袋的工作是由这些人共同完成的,而“彩世塔”的人有的直接将特等奖装进有记号的奖袋里,有的有意识地将做了记号的奖袋递给公证人员装特等奖,然后将特等奖的奖袋放在箱子的最上面,由公证人员贴上封条。

“深圳这次,我给了张秋海50万元。宫玲等联系人和摸中大奖的人一样对待,摸中一个大奖给一两万元的报酬。饶胜洲没有(奖金),但公司计划将来给他买房子,把他的户口搞过来(指迁到深圳)。他就像做自己的事情一样。”裴秀萍交代说。

作弊广州

2001年12月28日到2002年10月2日,在广州的3次福利彩票销售过程中,“彩世塔”均有作弊行为,共摸中大奖奖金1470万元

接下来就是广州。

第一次发行时间为2001年12月28日到2002年1月2日。

“在广州第一次发行彩票是直接摘奖袋(即不需要摸奖球)。受张秋海作弊手段的启发,我们只需要在奖袋上做记号就行了。具体操作是裴秀萍和饶胜洲。”张世鹏交代说。

此次发行设了8个销售场地。范玉杰负责海珠这个销售点,范的责任是记住了大奖袋所挂的位置,并告诉裴秀萍,然后由裴安排人摘奖。

张馨元交代,大概是2001年12月底,她和曹蓉再到广州,但这次不是摸奖,而是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一起挂奖袋。

“(裴秀萍)摸出两个看上去一样的奖袋给我看,奖袋上就是一个娃娃的头像。问我有什么不同,我看了半天没看出来。裴姐说,你仔细看看,娃娃耳朵上有个白点。我仔细一看,其中一个奖袋上的娃娃,耳朵上确实有一个白点。她说有白点的奖袋就是一等奖。让我明天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挂奖袋的时候,把它找出来挂好,然后打电话告诉她这个奖袋的位置。”张馨元说。

第二天早晨,张就到了销售现场。将近9点钟的时候,公证处的人员带着奖袋来了。张就和他们一起挂,挂的时候,张留心先前所做的记号,终于在第120号看见了。“我当时觉得120号容易被人摘走,就把它换到95号,然后告诉宫玲”。

在这次销售活动中,范红岩等人摸中大奖奖金520万元,每人获得1万元的报酬。

2002年4月4日到4月8日,“彩世塔”与广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再次合作发行彩票。3月26日左右,裴福盛、裴秀萍、饶胜洲和广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在广州福利彩票中心会议室里封奖袋,由于奖袋没来得及做记号就已经运到福彩中心的缘故,裴福盛等人只好将10个做了记号的奖袋带进去调换。“在封奖袋时,趁人不注意,放了进去”。

“装50万元大奖时,是公证处的人员装的,我和饶胜洲将做了记号的奖袋递给了公证人员,就成功了。这次发行也是直接摘取奖袋。”裴福盛说。

据调查,“彩世塔”在广州先后协助发行过3次彩票,第一次计划发行1亿元,实际销售不到7千万。第二次计划发行3千万元,实际销售1千多万元。

第三次是2002年9月26日到10月2日,计划发行1亿元,实际销售约6千万元。

在广州的3次福利彩票销售过程中,“彩世塔”均有作弊行为,共摸中大奖奖金1470万元。

“四角定位法”

裴福盛想出在奖袋上做记号,并记住球箱4个角的奖球号码,以操纵大奖的办法。此后,“彩世塔”在各地的作弊行为均使用“四角定位法”

“彩世塔”在浙江绍兴承销体育彩票的时间,几乎和第一次在广州销售的时间相同。

绍兴与广州的不同之处是,广州是直接摘取奖袋,而绍兴则与深圳的相同,是二次入围。于是,裴福盛想出在奖袋上做记号,并记住球箱4个角的奖球号码,以操纵大奖的办法。这就是“彩世塔”的“四角定位法”。在这次发行过程中,“彩世塔”用这个办法摸回200万元大奖奖金。

此后,“彩世塔”在各地的作弊行为均使用“四角定位法”。而“彩世塔”为何能够频频得手呢?侯树辰认为,原因是“彩世塔”公司参与了封装奖袋、悬挂奖袋等全部过程。侯是“彩世塔”公司司机,也多次参与了公司的作弊行为。

“无论是封奖袋,还是挂奖袋,大奖始终在公司的控制之中。”侯树辰说。侯称,大奖袋、信封、大奖说明书、奖球、奖球箱等等,都是“彩世塔”

委托他人制作的,并由公司保管,在发行彩票之前,由该公司带入封奖现场。

而“彩世塔”往往在此之前就在奖袋做上记号。封奖袋时,同时在场的有彩票中心的工作人员、公证人员和“彩世塔”公司的人。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先封小奖、中奖,最后才封大奖。因此,“彩世塔”的人或者直接将大奖装入做了记号的奖袋里,或者有意将做了记号的奖袋交给公证人员装大奖。

公证人员先把奖袋搅乱,再整理好放入奖箱中去,但是“彩世塔”的人仍然很容易把做了记号的奖袋找出来,然后放入奖箱的最下面或者最上面。

最后,由公证人员封好箱子,贴上封条,交由彩票中心保管。这些事做好后,就等彩票销售了。在正式销售前,公证人员和“彩世塔”的员工共同把奖球倒进箱子里,此时,“彩世塔”的人就记住四角的奖球号码,在挂奖袋时,将做了记号的奖袋与四角的奖球号码对应。

侯树辰交代说,奖球箱的每个侧面都呈梯形,上面小,下面大,这种设计的好处是,奖球倒进去之后,四角的奖球被搅动的概率很小。奖箱是透明的,从外面很容易看到四角的奖球号码,这样方便“彩世塔”的人记住四角的奖球号码。摸奖时,奖箱外面罩上红布,别人看不到里面。而奖箱的此种设计“应该是公司高层与彩票中心的人商量的”。

据记者进一步了解,“彩世塔”公司甚至参与制定彩票设奖方案。深圳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无锡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等单位与“彩世塔”签订的协议书中,均明确规定,由“彩世塔”提出的设奖方案和计划安排,经省级彩票发行中心报省级财政部门审批。

另外,“彩世塔”公司还参与制定彩票发行的程序和规则。据裴福盛供述,2002年6月1日到10日,“彩世塔”在重庆发行福利彩票,但之前,重庆方面自己设计了一个封奖方案。方案是先把中奖证明折好搅乱,然后再装进信封搅乱,最后再装入奖袋搅乱。

“我看到这方案,(如果那样)就根本无法操纵了,我们在重庆投资很大,如果不操纵大奖,我肯定亏。我就苦思冥想,要把重庆自己的方案推翻。我后来想了一套方案。”裴福盛说。

裴福盛的方案是,修改封奖程序和现场操作规则,封奖程序是“按组但有秩序地装,先装小奖,后装大奖,装好后再搅乱”,“现场操作规则,我加了一个摸奖箱,先摸球,再摘奖袋”。接下来就是引导重庆方面接受这些修改方案。通过裴的“演试、引导”,重庆方面终于接受了裴的方案。

最后,“彩世塔”在封奖时成功作弊,并摸回240万元大奖奖金。

扬州案发

中了50万元大奖的牟泽容下台后,却打的跑掉了;因为裴的威胁短信,牟有些害怕了,最后决定向仪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

2002年10月31日到11月7日,“彩世塔”到扬州承销体育彩票。这是“彩世塔”最后一次承销彩票发行。

2002年10月28日,裴福盛赶到扬州。次日,在扬州市体育局会议室里封奖袋,虽有公证处的、体育局的工作人员和记者等人在场,裴福盛还是成功做了手脚。

扬州的此次发行有2个销售点,分别是扬州市体育场和仪征市体育场。1 1月1日,裴福盛负责仪征,侯树辰负责扬州。

“31日晚上,奖袋要收回来,扬州体育场是侯树辰收的,他把15万元的奖袋放在最下面,后来告诉我了。我在仪征也是将50万大奖放在最下面,并告诉了侯树辰。”裴福盛交代说。

此次作弊由李春风(裴福盛的外甥)负责买彩票和刮入围彩票,而摸奖的人是一个叫做陈丽珠的无锡女人联系的。10月30日,陈就带了2人赶到无锡,由李春风接头,并进行培训。

但这2人已经在10月31日使用了,所以裴福盛让陈重新物色人,而陈只带来一人,但大奖还剩下两个。因此,裴福盛想到了在入住某酒店时认识的从事按摩服务的仪征人牟泽容。

裴福盛称,“觉得她挺老实的,应该没问题”,因此就和她联系了。11月2日,牟到了扬州。还是由李春风接头,并对她进行了培训。

11月2日中午12点以后,裴和侯树辰联系,侯称,销售情况不好。裴因此“心里很烦,就打算出50万元大奖,刺激一下”。裴让李再培训牟,然后派了2人跟着牟一起去仪征。

11月3日,在侯树辰的操纵下,牟中了50万元大奖,当场领走了支票。

但牟下台后,却打的跑掉了。裴打电话给牟,对方不接,并关了手机。李春风曾带人找到牟泽容的家,但没有找到牟本人。

11月4日,裴给牟发了一个手机短信,内容是“请主动回来,否则后悔莫及”。裴说,目的是想吓吓她。后来,裴打通了牟的电话,而牟要求裴给10万元报酬,“否则太亏了”。但裴说最多只能给6万元,牟说那就再商量一下。此后,裴就没有再打通牟的手机,直到被抓。

而牟泽容因为裴的威胁短信有些害怕了,于是和丈夫商量该怎么办。夫妻两人翻来覆去一整夜,最后决定向仪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因此导致案发。

一位参与此案辩护的律师称,该案涉及的地区广泛,参与的人又是那么多,案发是必然的,只是迟早的问题。

“巨人”倒塌

据知情者透露,张世鹏在庭审时称,起诉书上指控“诈骗作案20起,骗取资金5801万元”都太少了,“应当指控诈骗作案200起,骗取奖金上亿元”

至此,“彩世塔”——这个一直想做中国彩票业“巨人”的公司轰然倒塌了,而张世鹏在中国彩票市场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之后,走上了法庭的被告席。在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期间,张世鹏自称,在“守身如玉”了十几年之后,最后还是被“逼良为娼”。

据了解,中国彩票业于1987年起步,1988年后,兴起了实物设奖和“大奖组”集中销售的方式。1990年前后,全国很多企业甚至个人发行有奖销售的变相彩票。1991年夏天,张世鹏开始从事有奖销售活动。两年后张成为百万富翁,坐上了夏利轿车。

1993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并实施,有奖销售的变相彩票被勒令禁止。1994年,张走上协助政府发行彩票的道路。

此后,张利用“大奖组”销售模式,从河北转战到河南,并在河南郑州,以2天销售彩票1000万元的成绩,第一次打破全国纪录,并使河南福利彩票年销售量从1994年的5000万元,奇迹般地上升到1995年的4.2亿元,一跃成为1995年的全国之首。1996年初,张有了千万身家。

这一年,张激流勇退,退出彩票业,全家移民深圳。在深圳,张每天到股票大户室炒股,不久深感生活的乏味。一年后,张重出江湖。

1998年10月,张在广州的花都市、芳村区搞“四点联销”,5天销售900 0万元,在国内引起极大的轰动,并使芳村,这个10年共销售彩票不足400万元的区,一次销售彩票7400万元。

紧接着,张组织广州番禺“两点联销”活动,3天销售彩票1.1亿元,使中国彩票史上从此有了“亿元巨奖组”这个名词。

1999年1月,在广州天河,单点5天销售彩票9200万元,至今还是全国实物设奖单点销售记录。同一月,张在宁波无偿协助政府“两点联销,现金设奖”,2天销售彩票5000万元,被彩票业传为佳话。

就在张世鹏获得了种种“高峰体验”的同时,“大奖组”销售方式在全国各地普遍获得了成功。据统计,到1999年,全国几乎80%的彩票销量是采用“实物设奖”和“大奖组”销售模式取得的。但是这一阶段最突出的问题是,奖品质次价高,坑害彩民利益。

据知情者透露,张世鹏在庭审时称,起诉书上指控“诈骗作案20起,骗取资金5801万元”都太少了。他说,他从事彩票业十几年,从有奖销售到实物设奖,至少组织了200起彩票销售活动,在这200起中,“我或多或少的都损害了彩民的利益,我隐瞒事实真相,奖品不抵设奖价格”,因此“应当指控诈骗作案200起,骗取奖金上亿元”。

由此可见,中国彩票业是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的,而早期的彩票承销商正是利用了彩票发行制度的不完善,“合法”地赚取了大量利润。

2000年4月1日,财政部终于下发文件取消彩票实物设奖,实行现金设奖。

实物设奖方式的取消,尤其是电脑彩票的开通,即开型彩票唱主角的局面逐渐让位给电脑彩票。2001年全国即开型彩票的总销售额不足10亿元,而全国即开型体育彩票的销售额仅占体育彩票总销售额的5%左右。

即开型彩票似乎到了穷途末路。

“亏本”生意

调查发现,如果不计算大奖收入,“彩世塔”从深圳开始到扬州案发,累计亏损1500万元左右

而另一个对彩票承销商“雪上加霜”的打击是:2002年国家规定即开型彩票发行成本从原来的20%降为15%,从此,发行彩票有了“亏本”的现象。

按照最初的规定,企业不能参与彩票的发行,只能由国家的各级彩票发行中心发行。福利彩票直到2001年才允许有关公司参与协助销售,体育彩票则至今尚未允许企业参与。而各级彩票发行中心虽然属于事业单位,但实行企业化的管理,自收自支。

“事实上,很少有体育局或者是政府机构自己发行,一般都是默认承包商来发行。有的甚至是采用承包、转包、买断等形式对外委托销售,不管卖多卖少,彩票中心到时候只管提成就可以了。这样,所有的风险就都推到了承销商身上。”扬州福利彩票中心主任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业内人士透露,其实自有彩票开始就是如此,只不过最初十年,公司都处于“地下”而已。正因为如此,张世鹏在庭审时指出,政府部门的专业人才越做越业余,公司的业余人才越做越专业,这都是中国现存的体制所造成的。

由此可见,省市彩票发行中心蜕变为类似于彩票“批发商”的角色,不同之处是,这个“批发商”不花一分钱成本,却可以获得利润,因为他们手中垄断着资源,掌握着彩票承销商的生杀大权。

2002年8月9日到14日,“彩世塔”在甘肃兰州市销售福利彩票,并于8月16日到18日,在甘肃白银市销售福利彩票。“彩世塔”在这两次销售活动中,通过作弊,共摸中55万元大奖奖金,但最后还是亏损15万元。

“西北的彩票市场很差,谁也不愿意去做,我们都劝张世鹏不要去。但张世鹏说,民政部下属的彩票管理中心已经说过,要我们公司到甘肃发行,说以后有好的市场会叫我们去做。所以,张世鹏说,亏钱也要做,要不然福彩中心不会给好市场给我们做。”裴福盛说。

根据规定,彩票发行的50%用于返奖,35%为公益金,15%为发行费用。

扣除3%的印刷费,还剩下12%,而省市两级彩票中心各留1%.这样承销商一般可得彩票销售额的8%到10%,有的更低,然而,必须承担彩票发行的所有费用和经济风险。

2001年12月23日,“彩世塔”与广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合同,约定2001年12月28日到2002年1月2日举办广州市首届福利彩票文化周,由“彩世塔”承销发行彩票。“彩世塔”承担整个彩票销售活动的经济风险。

这份合同对发行费有一个详细的预计,内容如下:

1、广告宣传费:5%(预计300万元,包括报纸、电视和户外宣传单等)。

2、场地费:1.5%(预计90万元,包括场地使用、搭建及布置)。

3、协调费:1.5%,其中1%给各民政局及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劳务费,0. 5%为现场工作人员的补助(公安、公证、保安、银行,以及现场其他人员)

4、销售人员费用:2%.如果严格按照这个预算来实施,承销商将没有一分钱可赚,与此同时,还要“承担发行失败和奖金出偏的经济风险”,而福彩中心无论如何却可以“享受1%发行费收益”。

再以深圳为例,看看15%的发行费是如何分解的。2001年11月26日,深圳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与“彩世塔”签订“协议书”,委托“彩世塔”于当年12月1日到9日,发行1亿元福利彩票。

协议书规定,甲方(指福彩中心)按实际销售额的10%支付给乙方(指“彩世塔”),但有“1%作为销售场地所在区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因此,“彩世塔”还可得9%.但协议还约定,乙方用于本活动的所有经费不得少于这个数字的70%.也就是说,如果“彩世塔”严格执行协议,他的利润就是彩票销售额的9%之中的30%.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却可以稳得彩票销售额的1%,同时乙方将计划销售总额的“4%”预付给甲方,用于彩票的领取、调运、仓储场地租赁等。

记者查阅“彩世塔”与各地彩票发行中心签订的销售合同时发现,还有存在各种费用均由“彩世塔”包干的现象,即不管销售情况如何,“彩世塔”的投入是一定的。如2002年10月22日,无锡市体育彩票发行中心与“彩世塔”

签订《彩票销售合同》。合同明确,乙方(指彩世塔)“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包干经费人民币三十五万元整。主要包干项目:场租费、公安治安费、环卫费、公证费、城管管理费、工作人员午餐费、饮水费和劳务费等”。“甲方负责在销售活动结束一周内,按实销金总额2000万元以内的8%,2000万以上按7. 5%支付给乙方”。

裴福盛交代在上海作弊的原因时说:“上海的发行费为8%,我怕亏损,就考虑操纵大奖,张世鹏也同意了。”

张世鹏在庭审时也称,即开型彩票在当时彩票业的特殊时期,如果不采取违规操作的方法,大多数公司是绝对不会做的,因为公司都以营利为目的。

调查发现,如果不计算大奖收入,“彩世塔”从深圳开始到扬州案发,累计亏损1500万元左右。其中兰州、白银两地亏损15万元左右,绍兴亏损近200万元。

2002年,“彩世塔”在南京承销彩票时,因为销售太差而没有操作大奖,“如果我们自己再把大奖弄回来,等于自己拿自己的钱,还要交20%的税收”。

作弊之路

“彩世塔案”的办案检察官认为,“彩世塔”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主要是彩票发行部门对彩票销售怠于监管,甚至放任自流

在即开型彩票正处于低迷之际,2000年6月,张世鹏重新组建深圳市彩世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张世鹏持股80%,裴秀萍、张士东(张世鹏的胞弟)各持股10%,据知情人透露,实际出资人是张世鹏和裴秀萍夫妇。张在庭审时称,当时公司拥有的资金约为三四千万元。

那时,“彩世塔”的办公地点在深圳著名的地王大厦51层,张在这里开始招兵买马,想在即开型彩票萎靡之时,探索“网点销售,电视开奖”的模式。其实,早在1996年,中国福利彩票中心就在青岛和广西进行试点,但均告失败。1998年,该模式在上海试点成功,于是1999年4月,在全国进行推广,但都以失败而告终,最后连上海也无法维持下去。

2000年8月,“彩世塔”也难逃厄运,兵败青岛,亏损300万元。“彩世塔”不屈不挠,于2000年10月,在浙江继续探索这种模式,但因为种种原因,致使“彩世塔”很快陷入困境,42天的时间亏损近2000万元之巨。

为了补充“元气”,“彩世塔”最终走上了作弊之路。另据张世鹏透露,在深圳市第一届福利彩票文化周举办期间,当时的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和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主任一行5人专程赶到深圳,找张商谈,想让“彩世塔”买断浙江电脑福利彩票的系统、设备和8年经营权,价格为3500万元。

张世鹏称,而那时“彩世塔”只有千万元的现金流,而8年经营权的吸引更加剧了“彩世塔”的作弊行径。

“彩世塔案”的办案检察官认为,“彩世塔”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主要是彩票发行部门对彩票销售殆于监管,甚至放任自流,为承销商操纵开奖、欺诈彩民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另外,彩票销售现场虽有公证机关临场监督,但并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但是彩票发行主体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法律未作规定。”一位办案检察官说。

罪名之争

在庭审期间,15名被告的辩护人都一致认为,“彩世塔”的行为属于行业舞弊;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15人构成非法经营罪

2003年9月24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彩世塔案”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起诉书中,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世鹏、裴秀萍、裴福盛等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被告人张世鹏、裴秀萍、裴福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他12名被告是从犯。

但张世鹏的辩护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认为,张世鹏等人的行为属于“彩世塔”公司行为,而非自然人之间的共同行为。

因为作出摸回大奖决定的是“彩世塔”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带有明显的公司意志,摸中的奖金都用于公司继续发行彩票。而这属于典型的单位行为。

田文昌称,“彩世塔”操纵大奖的行为也不具有普通诈骗罪的特征。诈骗罪的基本特征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而这种行为方式则又决定了被害对象也是明确和特定的。但“彩世塔”的发行彩票活动是真实的,彩票是由国家发行的,“彩世塔”公司依法设立,其承销彩票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协议。该公司在销售彩票过程中,并没有提供虚假信息,各种级别的奖金也都是真实存在的。

另外,该案中的侵犯对象是入围彩民的中奖机会,这个对象是不确定的,所以也不合诈骗罪的特征。

在庭审期间,15名被告的辩护人都一致认为,“彩世塔”的行为属行业舞弊,因为,“彩世塔”没有提供虚假信息,只是在交易中,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侵犯的是行业规则和“市场经济秩序”,所以“应当依据彩票管理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而裴秀萍的辩护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天槐表示,彩票发行在我国尚属新兴行业,到目前为止,相应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这种现状对于规范和处罚该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一定困难。

“民政部、体育总局和财政部的行政规章,对于参与彩票零售、代销业务的企业资质没有严格规定,对于企业与彩票中心合作或协作的方式,企业参与的阶段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各地彩票中心与‘彩世塔’签订的协议中,均没有禁止该公司参与奖袋封装程序和现场操作,因此,‘彩世塔’有关人员参与了封装奖袋、悬挂奖袋、现场操作的全部过程。”王天槐说。

王天槐称,“彩世塔”的行为正是利用了规范和管理上的盲区,“简单地说是钻了法律和管理的空子”。

王最后认为,“彩世塔”确实违反了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应当受到惩罚,但是,在刑法尚未对彩票犯罪作专门规定的情况下,和罪行法定的原则,其行为不应当视为“犯罪行为”,应当宣布“裴秀萍无罪”。

2004年3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显然采纳了辩护人的两点意见,即判定“彩世塔”的行为不属于诈骗罪;作弊行为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共同犯罪,而是单位行为。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尽管目前我国没有关于彩票的立法,但国务院相关规范性文件中强调,“对违反规定经销彩票的行为要进行处罚直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都对彩票销售的管理制定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连同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共同组成彩票行业的管理规定”。而“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在经营过程中采取不法经营手段,从中非法牟利,情节特别严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所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

因此,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15人构成非法经营罪。但被告人认为,彩票只能由国家发行,“彩世塔”只是协助发行,而且在承销之前,双方签订严格的合同。所以“彩世塔”的行为不是“非法经营”。

所有被告均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作出一审判决之前,就此案已经征求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而且,西安“宝马案”也给“彩世塔案”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南方都市报

 

《电子签名法》有望年内出台 冲击传统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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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来源:http://tech.sina.com.cn/it/2004-05-15/1123362054.s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 11:23 财经时报

  它赋予电子签章和数据电文以法律效力;它将使商务旅行变得不那么必要;一定程
度上对快递及邮政行业造成冲击

  本报记者 易强

  这是一项令民航业和快递业可能感到“不快”的法律。不过,它可能对中国商业历
史产生深远影响。

  “《电子签名法》有望在年底前出台,它将赋予电子签章和数据电文以法律效
力。”一位参与立法的法律专家对《财经时报》讲。

  “如果法律得以顺利实施,商务旅行变得不那么必要,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减交易成
本。由于公文及合同文本等文件可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进行验证,估计对邮政和快递
行业也有一定影响。”

  有两类公司将因此赚取丰厚利润。一类是电子商务安全公司,比如美国的VeriSign
和Entrust,它们主要提供相关软件;另一类则是提供相关技术和服务的公司。

  电子签名也称“数字签名”,是指用符号及代码组成电子密码进行“签名”来代替
书写签名或印章。它能验证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用于鉴定或认可签名人
的身份和数据电文内容信息。

  要实现电子签名,用户需要向有关机构申请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事务处理或贸易
处理时,双方只要互相出示各自的数字证书,就不用再担心对方的真实身份了。

  主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电子签名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已于3月
下旬在由国务院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的需要,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维护有关各
方的合法权益,制定《电子签名法》是十分必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达成共识。

  据悉,《电子签名法》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四大部分:总则,数据电文,电子签
章,法律责任。

  “总则”对电子签章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电子签章、数据电文的定义给予了
明确定义,此外,给予了消费者选择使用或不使用电子签章的权利;“数据电文”一章
主要规定数据电文的书面形式效力、原件效力、保存要求、证据效力等;“电子签章”
明确了安全电子签章的效力,安全电子签章的条件,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设立条件,行为
规范和管理机关。

  知情人士透露,草案明确了电子签名的适用范围,即除了公用事业的通告、涉及人
身关系和重大财产转移的事项,其他的民事活动都可以适用。

  深远影响

  “《电子签名法》属于私法范畴。私法是商业活动的结果,它同时极大促进商业发
展。”前述法律专家对记者讲。

  “中国有接近1亿的网民,有几十亿的网上交易活动。如果说前两年立法显得不切
实际,现在时机已经比较成熟,既有丰富的案例可以研究,又有较完善的国际经验可以
借鉴。另外,电子政务的发展,也急需这样一个法律出台”。

  四年前美国开始实施《电子签名法》。时任总统克林顿在签署法案时,称其将在经
济领域产生无法估量的积极影响。“信息科技,尤其是网络造就了我们今天有史以来持
续时间最长的经济繁荣,而这项新法案的通过,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法律专家说,这项法律极大促进了美国网络经济的发展。“美国人网上购物开支,
从2000年的几十亿美元,迅速发展到2002年的400多亿美元,到2003年则超过千亿美
元”。

  仍有不足

  目前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日本、新加坡及中国港台都通过了电子签
名的立法。2001年联合国通过了贸法会起草的《电子签章示范法》,成为国际上关于电
子签章的最重要的立法文件。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说,中国的《电子签名法》借鉴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
经验。

  不过,法学专家刘品新对《财经时报》说,《电子签名法》能确认电子合同等文件
有无法律效力,但是没有办法制约毁约行为。“还需要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比如在诉讼
法上,如何确立管辖权等”。

  有业界人士评论,这项法律有助于提高电子商务的诚信度,但要真正建立起信用体
系,还要靠成熟的富有远见的服务提供者。“像易趣那样,为谋求更多的利润,随意撤
销卖家对买家信用限制的做法,从某种程度上说,行为本身就缺乏诚信”。

  易趣是一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公司。通过这个平台进行销售的卖家,以往通过对
买家进行信用限制的形式保证交易安全及效率。上周这家公司突然宣布:所有注册卖家
要从本周四(5月13日)起取消对买家信用的限制。

  据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透露,除了《电子签名法》,信息化立法上的另一个重
要法规《信息公开条例》正在调研阶段,最快预计两年内将颁布实施。有关网络安全的
相关法律也在准备中。

  查询全部电子签名法新闻:http://sinanews.chinasearch.com.cn/sinanews.exe?word=电子签名法